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促进与发展 >> 教学比赛 >> 正文

关于举办第四届内蒙古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7]   阅读:[]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与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助力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和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高等教育教学创新发展,提高产教协同育人成效, 提升高校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和高校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打造高校教学改革的风向标,现决定举办内蒙古科技大学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推动教学创新、培养一流人才

二、大赛目标

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精心打造高校教师教学创新与交流的标杆。

三、参赛对象及分组名额

  (一)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教师,主讲教师近5年对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已获得前三届自治区大赛特等奖的主讲教师不能以主讲教师身份参加同一组别的比赛。

(二)比赛分组

大赛根据“四新”建设、基础课程、课程思政、产教融合等领域和参赛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基础课程、课程思政、产教融合7个组,前5个组的参赛教师将按照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统一划分为正高组、副高组、中级及以下组进行比赛,并评选个人(团队)奖。第6组(课程思政)、第7组(产教融合)的参赛教师将不按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划分赛道,按照组别进行比赛并评选个人(团队)奖。

(三)参赛名额

各学院推荐每个组别参赛人数或团队数至少1-2名或1-2个特别提示正高组必须推荐1名或一个团队优先从教学名师、教坛新秀以及各类教学竞赛获奖者、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的骨干教师中推荐。

四、大赛环节及要求

  (一)推荐报名及资格审核

  各学院于2023年1130前完成推荐报名工作,并将推荐教师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行政楼b207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郜慧敏OA,并通知参赛教师及团队加入第四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微信群。学校将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二)大赛培训

本次大赛安排全体参赛教师及团队进行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培训,具体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三)比赛内容及方式

本次大赛内容包括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及教学设计创新汇报两个部分共100分。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采用网络评审方式进行,评分标准见附件2。上传作品时间2023年12月14日前,教学设计创新汇报预计18周线下进行,具体上传操作流程及现场比赛安排另行通知。

1.教学创新成果报告(或课程思政创新报告)40分)。要求详见附件3,以及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详见附件4,两个材料上传比赛平台。

2.教学设计创新汇报60分)。参赛教师结合教学大纲和教学实践,全面说明整门课程的设计思路,突出教学改革与创新,展示相关过程性支撑资料。

(四)网络评审及结果公示

学校将邀请校内外名师及专家进行大赛作品的评审和现场赛的评委,比赛结束后在OA公布结果。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个人(团队)特等、一等、二等奖。学校将根据自治区赛名额推荐获得特等奖的教师(或团队)参加第四届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内蒙古赛区选拔赛。

六、其他事项

(一)各教学单位应严格审查参赛教师资格,主讲教师及团队成员应无违法违纪、师德师风问题,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

(二)参赛教师及团队应保证教学设计创新相关材料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教师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教务处

2023年11月27

 

上一条:我校获得第三届自治区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暨第三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自治区选拔赛优秀组织奖
下一条:我校在第三届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喜获佳绩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