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促进与发展 >> 继续教育 >> 正文

【教师发展中心】关于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8]   阅读:[]

校属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学习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345号)要求,2018年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将继续通过网络开展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为做好我校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我校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2、图书资料、出版编辑、幼教及其他行业组织继续教育培训的系列,除参加本行业组织的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外也需参加本次培训。

   3、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年度考核评优、聘任续聘专业技术职务时,不要求继续教育学时。

   二、培训学时和内容

   从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共30学时。其中必修课为《专业技术人员工匠精神读本》,共20个学时(含考试),另外10个学时学员应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选学选修课补足,公需科目选修课不考试,学时数计入学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总学时。

   三、培训时间和学习登记

   自治区各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登陆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nmg.chinahrt.com)或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m12333.cn)在线学习栏目进行学习,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2018年4月30日。未完成2017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此时间段内进行补学。逾期不再开网学习,只能打印培训档案,请学员合理安排学习时间。

专业技术人员修完公需科目考试合格后,自行打印培训档案(通过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网打印),将培训档案粘贴在本人继续教育证书2018年登记页上,交专业课培训基地统一办理审验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费用

   2018年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费用按《关于核定内蒙古人事培训中心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函〔2011〕526号)收取,30个学时75元。登陆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进行缴费学习。

   五、其它事宜

   1、享受减免继续教育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相关政策文件、管理办法、学习流程等在内蒙古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网上公布。

   3、在电脑网页版学习的基础上,学员还可以下载移动端APP融学,与电脑版同步学习,支持下载课程、离线学习。

   4、为丰富学习内容,方便学员查询资料,在电脑端登陆后,学员可直接点击右侧国培图书馆、行业数据库(中国知网)、龙源期刊阅览室免费浏览和下载资料。

   网络技术服务免费咨询电话:4000-666-099

   网络技术服务本地咨询电话:0471-4960287

   内蒙古培训教育指导中心咨询电话:0471-6944663

人事处

2017年12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系列培训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