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3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工作,切实把本项目作为建设、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在推荐人选时要充分考虑学校优势学科和重点专业,要推荐在引领学科发展、促进专业建设等方面有较大潜力并急需培养的青年教师。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切实把好选派质量关。
二、推荐名额
教育厅给我校下达的名额为推荐候选人不超过2名,各单位择优推荐候选人最多不超过1名。
三、选派条件
推荐人选必须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四、其他要求
1.访问学者申请人须事先与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计算机类专业教师须从《西部高校计算机类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中选择访学导师。(导师列表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gnfx/zlxz.htm)发布),具体择校流程详见附件1。
2.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力度,重点推荐理工科专业教师参加访学。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于4月28日下班前将《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按附件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单位盖章)报送至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行政楼B207)。同时,请将上述表格电子版发送至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郜慧敏办公OA。以上表格请参照附件1要求自行下载。
附件1.《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附件2.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