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教师作为教学活动的主体,有权利和责任对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过程以及学习效果进行评价。教师评学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学生评教相互促进,对于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现就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23年6月12日-6月21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评学对象
以班级为单位,对所授教学班分别进行评价。
三、评学内容
任课教师对其授课的教学班学习情况给出公正、客观的评价,具体指标及等级权重详见系统中评价表。
四、操作方法
1.电脑评价
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课程与资源→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网址:https://imust.mycospxk.com),【我的任务】中选择相应问卷进行评价。
2.手机评价
微信公众号关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绑定帐户后,点击【首页】-【我的问卷】,选择相应问卷进行评价。
3.账号和密码
账号:职工号,密码:初始密码:tc@工号(如已修改则为修改后的密码)。请绑定常用邮箱,便于您找回密码。如遗忘密码请联系本学院教学办老师重置密码。
五、工作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任课教师积极、客观地完成评价任务,确保本单位有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均参与评学工作。
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