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对暑期教师研修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即日起至 2023 年8 月 31 日期间
二、研修方式
报名、学习方式与课程设置等与2022年暑假、2023年寒假教师研修总体一致,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高等教育”端口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报名、自主选学,完成配套测试、获得相应学习时长。第一阶段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4学时和第二阶段“2023年暑期教师研修”6学时,合计10学时,教师通过个人信息审核认证并完成研修任务后,生成电子学习证书。
三、学习对象
全校教职工
四、学习内容及要求
1.学习内容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师德学习教育”、“数字素养提升”、“科学素养提升”、“综合育人能力提升”等,此次研修可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2.此次研修活动由教育部安排部署,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按要求予以落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力争教师参与率和完成率达到100%。自治区教育厅将定期对各地各校参与和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完成情况纳入2023年盟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中教师队伍建设指标,并作为2023年国家及自治区教师培训名额分配的参考依据。
3.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人,请及时督促本单位教职工学习。
4.如在学习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专题页面的客服电话4008757650进行咨询。
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