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营造良好的课堂秩序和学习氛围,规范学生课堂手机使用行为,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现就加强课堂手机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方面
1.授课教师须于上课前督促学生将手机放入指定存放袋,对课堂中违规使用手机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将相关情况记录作为学生平时成绩评定依据之一,必要时向学生所在学院反馈。
2.学生辅导员、班主任须积极发挥教育引导、监督协调与服务支持作用,通过主题班会、典型案例分享等形式增强学生自律意识,协助并指导班干部做好日常监督工作。
3.各教学单位应通过组织座谈会、倡议活动等途径,广泛宣传合理使用手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推进“无手机课堂”建设,并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协作,共同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手机使用习惯。
4.各教学单位应定期对课堂手机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遵守课堂手机管理规定的表现纳入班级及学生个人的各类评优、评奖和推优等评先评奖工作中。
5.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将组织不定期的课堂手机管理专项抽查,并将抽查结果通报至相关学院。
6.鼓励教师积极探索将移动终端有效融入教学的模式与方法,创新课堂互动形式。学校将为此类教学改革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同时,教师需主动承担管理责任,自主探索适配教学场景的手机管控手段,确保移动终端始终服务于教学目标,不干扰课堂秩序。
二、学生行为规范
1.学生应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劳动,不得携带或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2.每节课前,学生应主动将手机关机或设置为静音模式,并按教师要求统一存放入教室手机袋。
3.原则上,上课期间学生应将手机统一放入手机袋。如因课堂教学需要(如线上问答、资料查询、语言学习等)须使用手机,应严格按照授课教师的指令操作,用毕立即放回。
4.因紧急情况需保持手机畅通的学生,须提前向授课教师说明并征得同意。因紧急情况需保持手机畅通的学生,须提前向授课教师说明并征得同意。
5.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干部应率先垂范,自觉执行手机管理规定,并主动接受同学监督。
三、考核与结果运用
1.对于认真落实手机管理要求、课堂秩序良好的班级,以及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各教学单位应予以通报表扬,并将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2.学生多次违反课堂手机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者,由所在学院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根据相关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其当学期各类评优评奖资格。
3.学校将定期通报抽查结果,对管理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扬。对管理松散、落实不力的教学单位提出批评,并督促整改。
4.各教学单位须依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或细化本单位的课堂手机管理实施细则,确保管理工作有据可依、落到实处。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人民武装部)
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