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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作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25]   阅读:[]

校属各单位:

2022912日至918日是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征集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作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教语用函﹝202224号)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推普宣传作品,具体要求如下:

1.宣传作品主题:“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

2.宣传短视频。采用视频短片或电脑动画(FLASH)等形式,时长为30-60秒。

3.宣传海报。采用手绘图、电脑打印图等形式,JPG电子图片格式,不少于5M

4.宣传标语。标语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不超过20字。

5.宣传语示范朗读视频。国家级、自治区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录制宣传语示范朗读视频,MP4格式,时长不超过15秒。

欢迎全校教职工及学生积极参与。所有投稿必须为原创作品,需以规定的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命名方式为姓名+学院+学号/职工号+电话。投稿经学校初审合格后推荐报送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厅届时将组织评选。

投稿截止日期:20229424

联系人及电话:郜慧敏,0472-5951625

电子邮箱:14933942@qq.com

附件:《关于征集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宣传作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内教语用函﹝202224号)


教师发展与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团委

202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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